致社会主义民主社会出版业的公开信
说明:原为一封答复函邀的信。
来信已悉。信中所介绍的出版事宜,甚合我意。事实上,我刻下也恰有出版文集的打算,且尚考虑每一、二年出版一集。
不过,洽谈前,有一点我想还是于此间先说清楚的比较好,至少不会再白忙乎一场了。之前也曾有过出版商和出版社找过我,但由于那些出版商和出版社都吃不透政策、看不清形势,从而一直畏惧于被一些家伙恶意凭空营造出来的子虚乌有恐怖气氛,以致于始终犹豫不决、趑趄不前,最后在我的不耐烦之下,都均以未合作先退缩而告终。
当然,其中属我一方的部分原因除了我向来认为疑行无成、疑事无功之外,更由于我当时正处在主体思想的框架构筑过程中,因此,怕被长时间打扰的心理,也促使我并没能像现在的完成之后这样,特意耐心地事先去为之诠释一番。
实际上,尽管基于我文章的写作三要素:思想、观察力、文笔,以及始终坚定不移地站在人民立场上为人民而写的特点,以至于很会让人粗一看觉得不太“习惯”——如今以人民角度看问题的人已经不多了,而且笔触之深度与力度及词锋之锐度与利度也都与众不同更独一无二,因而很可能由此令有些人产生了与社会主义民主社会格格不入的错觉,从而莫明其妙地就担忧起是否会拂逆了人民政府的意旨。但是,这种胡思乱想、无稽之虑,实质却全源于这些人的并不真正了解社会主义民主社会性质与人民政府心思与意图而以意逆志胡乱揣度所致。
其实,关于人民政府方面的问题,根本就不必如此担心、忧虑——以往的洽谈却又全都是在此点上被搁浅了。因为,仅需依据事实就完全可以轻易揭开这层云障雾迷、撇除这些道听途说。尽人皆知,时下的政府对网络论坛是非常关注和在意的,因而倘使感到不满意而想要封住我文章的话,那绝对是轻而易举的事情。然而,从我这几年来的纵横于众多论坛的情况却可见,至今都还没听说过有论坛由于登载我周群的文章而被封闭或遭到警告的事,——我所最常登陆的论坛在我主页上也设有列表可检阅。故此,完全可以很肯定的说,政府其实是认同我的人民文章的,因此根本可以消除政府干涉方面的顾虑!何况,政府的之所以存在的最主要意义本就在于保障和发展人民群众的生存环境和状态,这一点又同我的主体思想是完全一致的。——而假如出版后出现政府横加阻拦的状况,这个交道也完全可由我周群来打!
此外,来信所提及的“近年来图书市场持续疲软”问题,实际其根源也是大家都心知肚明更心照不宣的,关键就在于缺乏具有号召力的能启动市场的力作——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的作品,仗以来触发和引领市场与写手的觉醒。说白了,也就是要出现能够让人们深切地感受到真正是书的书,以便使得人们对目下整体的不知所云、人云亦云——犹如和尚念经的图书之已经失去的信心,再度恢复过来,从此再度喜欢看书、喜欢学习。
至于,我文章之文笔,或许因为迫于网战——网络论坛间的及时、快速论战,以及窘于生活压力而仓促挥就以致显得有些粗糙,但立场之坚定、旗帜之鲜明、文字之力量,乃至有益于社会、有益于人民的程度,恐怕当世都是无法让我妄自菲薄的,而此,相信掀起点浪潮什么的,也许只会嫌大而决不至于带动不了舆论的,或者,这也就是畅销书的第一要素吧。当然,如果有必要的话,也可动用一下我在网络上的影响力,比如:高校、网站。
最后在此尚且得点上一笔的是,文章我已经写在那儿了,无论这次成功与否,我都会为了尽量不让外国人赚这笔钱而先努力在国内寻求出版机会,因为,我刻下还仍在坚信中国也应该会出现明眼识货人或敢吃螃蟹人,让世人可据而清楚什么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民主社会的出版业!更能由此对照而明白:社会主义民主社会比鲁迅所处的半殖民地、半官僚资本主义社会要强得多!
注:本信主文在此次合作结果明朗后,将以《致社会主义民主社会出版业的公开信》为标题,发往众论坛并收入电子版文集。
(附件中的电子文集是为方便检索而做,压缩包内的才是TXT文本文档的文章。这次寄上的一百篇文章仅是我日前所写的部分作品,假如感觉有文章收入文集不妥,可酌情抽去,也可酌情重新编排顺序。)
追加说明:尽管我话已说到如此之份上,但稿审时限早已过去,投出的稿子却犹如泥牛入海,连篇简单的回复信都没见到。显而易见,铁的事实又一次证明了:时下的社会早已远不如鲁迅所处的半殖民地、半官僚资本主义社会,且更就别提可在社会前面再加上个什么“社会主义”定性词了!
或许有人会基于眼下公开的秘密而对我周群的这次投稿举动感到些许的奇怪和不解,甚至还很有可能认为这不过是做了件多此一举的事。然而,对于重事实证据、轻砌词雄辩的实事求是人来说,实际上这却正是个难得的珍贵事实证据,而且还是个足以横扫一切砌词雄辩的事实证据。
为此,姑且也不妨就把之作为一把将留痕历史的衡量社会尺子,架在那里动态又真实地实时、实地考量我们这个社会,以便人们由此获悉我们这个时代的实际状况和态势,并更据而可及时感知:我们这个社会何时才能再度真正超越鲁迅所处的半殖民地、半官僚资本主义社会;何时才能再度真正贯彻执行《宪法》所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当然,假如有谁对我的百篇文章——远超单本文集字数足供筛选的首期稿件,持有任何的认为不能出版成书的看法和意见,都完全可以台面上提出来,仅需摆事实、讲道理就行。而倘使并没人认为“有益于社会、有益于人民”的文章不能出版,那就将视作全都认同了我周群的文章可以出版。其理由在于,是人的人不赞同或反对一件事,就必定有其可说得出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