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群文章《铁证如山系列二 看媒体把中国人民都当作什么了》
月前,刚写了篇《铁证如山系列一 看***势力的诋毁“材料”从何而来》,——又名《反击“诋毁风”系列一 上海不肖儿》。本来以为能过上一段“太平”日子才会再续此“铁证如山系列”,可谁知,今天竟然又发现了报刊文摘05年4月27日的头版头条一篇《过激行为不是爱国》,且其尾处居然还有一段注释。
注释全文:“《解放日报》为此配发署名吉方平的评论文章《文明底线是守法》。文章说,现代意义上的文明公民,首先应当是守法公民。在所有的文明要求中,守法是一条底线。如果连守法都做不到,又何论其他的‘高素质’。
“评论提出,一事当前,要先问一下是否合法。比如说,当有人在网上或利用手机短信鼓动未经公安机关批准的游行时,就要问一问这种行为合法吗?这种举动符合国家早已颁布的有关法规吗?这是在法治轨道上解决问题、表达意愿吗?这样的‘问一问’,才体现出一个公民的守法底线,才体现出一个公民的理性和文明的基本素质。”
事实上,我一看那标题《过激行为不是爱国》,心中就已然明白:这又是个企图否定当初***推翻三座大山是爱国行为之“人”所写的了。因为,是人皆知,毛主席领导下的***为了消灭剥削压迫、为了中国人民幸福、为了中国的强大,曾经使用枪炮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这种动用枪炮大概可说是迄今为止最激的行为了,但这篇《过激行为不是爱国》却把还没有动用枪炮的游行已经说成是过激行为了,并更据其“过激”而断论已经不是爱国行为了,那么,动用枪炮的“更激”行为又该作何之断论呢?其叵测之心,至此也就不言而自明了。
对于那两段“注释”,实际上我一开始也并没能看懂,缘故在于,我清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因此,看到其左一个守法右一个守法,却中间尚杂一句“未经公安机关批准的游行”,不禁就傻眼了:《宪法》可绝对是国家最大也绝对是至高无上的法典啦,里面可并没写什么要经公安机关批准才能游行哪,而任何的其他法律法规却又绝对是不可与《宪法》相抵触的啊,倘使公然相抵触岂非就是性质极其严重的恶意违宪犯法行为了?!那么既然如此,又何来之的这句极端反《宪法》之言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的游行”呢?
而后,我忆起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九条:“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第二款,未经执行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这一下,惊愕之余的我,似乎是有那么一点儿明白了,但随即却又是更加地不敢置信了:不可能吧,难道如今的媒体已经把中国人民都当成“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了?!
但是,纵然我感到极度地没有那个胆量敢去相信其的真,可事实就是事实,并且白纸黑字就呈现在我的眼前,根本就容不得我可掺存半点怀疑!一时间,媒体以往对社会弊病的视而不见、避而不谈,乃至奋力压抑、遏制住人民群众对此的心声和议论,也一一浮现在了我的脑际:原来,之所以会那么无法无天的原因之其中,尚且还有把中国人民都当成了“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这一条!
不由得,我情不自禁就想起了历史上人民群众冲击资产阶级报社的事例,并也突然之间就明白了其的根源:原来那都是人民群众不甘心被当作“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才奋起反抗而所致!
当然,想归想,我其实也知道如今非但是早就时过境迁了,更是早就今非昔比了。因为,一来:当时的中国人才是真正的中国人,有血性、有种!二者:那时还有我们伟大领袖毛主席在为人民群众撑着腰!
不过,尽管我深知时下的中国人中居多的都早已不再是真正的中国人,完全没了血性和种,灵魂深处也充满了奴性,变得会去心甘情愿地受尽残酷的剥削压迫,且处处、事事都肯逆来顺受、忍气吞声了。但是,无论如何,对于那些明目张胆把中国人民都当成“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之媒体,最后我却还是想问上一声:难道你们就真敢如此肯定中国人民就一直会这么没血性、没种?!而不会中国的后人再次有血性、有种?!并且为了中国的国强民富而来与你们彻底清算这笔总帐?!
附:毛主席在中国***第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一九五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早几年,在河南省一个地方要修飞机场,事先不给农民安排好,没有说清道理,就强迫人家搬家。那个庄的农民说,你拿根长棍子去拨树上雀儿的巢,把它搞下来,雀儿也要叫几声。XXX你也有一个巢,我把你的巢搞烂了,你要不要叫几声?于是乎那个地方的群众布置了三道防线:第一道是小孩子,第二道是妇女,第三道是男的青壮年。到那里去测量的人都被赶走了,结果农民还是胜利了。后来,向农民好好说清楚,给他们作了安排,他们的家还是搬了,飞机场还是修了,这样的事情不少。
现在,有这样一些人,好象得了天下,就高枕无忧,可以横行霸道了。这样的人,群众反对他,打石头,打锄头,我看是该当,我最欢迎。而且有些时候,只有打才能解决问题。***是要得到教训的。学生上街,工人上街,凡是有那样的事情,同志们要看作好事。
成都有一百多学生要到北京请愿,一个列车上的学生在四川省广元车站就被阻止了,另外一个列车上的学生到了洛阳,没有能到北京来。我的意见,周总理的意见,是应当放到北京来,到有关部门去拜访。要允许工人罢工,允许群众示威游行。写在宪法上是有根据的。
以后修改宪法,我主张加一个罢工自由,要允许工人罢工。这样,有利于解决国家、厂长同群众的矛盾。无非是矛盾。
世界充满著矛盾。民主革命解决了同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这一套矛盾。现在,在所有制方面同民族资本主义和小生产的矛盾也基本上解决了,别的方面的矛盾又突出出来了,新的矛盾又发生了。
县委以上的干部有几十万,国家的命运就掌握在他们手里。如果不搞好,脱离群众,不是艰苦奋斗,那末,工人、农民、学生就有理由不赞成他们。我们一定要警惕,不要滋长官僚主义作风,不要形成一个脱离人民的贵族阶层。谁犯了官僚主义,不去解决群众的问题,骂群众,压群众,总是不改,群众就有理由把他革掉。我说革掉很好,应当革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