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彻底击溃了主席令和物权法
城管捡起七年前还没城管时暂订的所谓地方旧法规——实际仅是《二零零一年的试行办法》向老百姓下手,来挑战就为了规范地方上乱七八糟不规范的所谓地方旧法规才新近颁布的且加了主席令的《物权法》,结果居然完全出乎人类意料的大获全胜而将被永久载入史册!这个结果的竟然能够成为事实绝对是空前绝后的,也必然是后世人审视我们这时代的众多亮点之一!更是评价、定位胡*锦*涛总书记、温*加*宝总理和吴爱英司法部长一生奋斗的实例成果之一!
实际上,对于这个最终的结局我倒是事前也没有能够料到的。虽然我周群明白改革开放后的法律仅是用来对付老百姓的而根本不是也可约束官府、官差的,并更清楚在此环境下孕育成长的城管自然是会失去理智地对待老百姓了,但终究事发当天我就开始连着三天撰写并发表了三篇文章《城管是不是人?!》、《这次与城管局的趣事很可能玩不大了》和《把***的主席令当放屁是什么性质?!》,把城管捡起七年前还没城管时暂订的试行办法向老百姓下手的行为,不仅是挑战就为了规范地方上乱七八糟不规范的所谓地方旧法规才新近颁布的且加了主席令的《物权法》,且更是向*胡*锦*涛、温*加*宝和吴爱英三位本人及其下属公然挑衅的实质,摆明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了!
因此,我原以为挑明了这是将影响胡*锦*涛、温*加*宝和吴爱英三位本人及其下属的终身奋斗评价、定位之大事,至少能令无视法律的苏州市吴中区城管局对此望而却步以致从此收手了,可没曾想苏州市吴中区城管局非但自己仍旧一意孤行,更拉上了苏州市吴中区法院签署并贴出了《行政处罚执行书》,明目张胆置胡*锦*涛、温*加*宝和吴爱英三位本人及其下属于被愚弄、被无视的境地。记得那天下午我回到家,当听说老*共*产*党员年近八十的父亲已经接到《行政处罚执行书》,并且不顾年老体弱爬上葡萄架把放在上面的石棉瓦拿下来时,我不禁一声长叹:完了,一切都已经铸定!
历史是由人民书写的,好坏、对错的最终结论自然也是由人民定夺的。之前虽然早就听闻周围群众的对此判断:犹如吸血鬼闻到血腥决不会放过一样,城管遇见了如此能够压迫、残害中国人民的机会是一定将抛开所有法律、人性,也毅然决然坚持到底的!这种人民的所言其本身就已经足以说明问题而被载入史册了,但我却还始终以为城管在压迫、残害人民之际如果遇上了关系到评价、定位胡*锦*涛、温*加*宝和吴爱英三位本人及其下属的重大问题时,终究会掂量一下用反《物权法》手段来压迫、残害人民的实质就是在事实证明胡*锦*涛、温*加*宝和吴爱英三位本人及其下属的执政状态!因此结局呈现之前我一时还尚且不敢认同周围群众的判断。然而,当苏州市吴中区法院签署并贴出了《行政处罚执行书》,而一位年近八十的老***员迫于无奈只能为此事件划上了最终句号时,就令我被震撼了,也彻底明白了周围群众对现政府的判断是完全正确的!
当然,基于各方事前都明白我周群是位有能力把事实写清楚流传于史的人,故在事件始发之初我就不负众望、遂其心愿把整件事情的经过、意味和性质剖析于世了,此间还要补充说明一下的是:《行政处罚执行书》是在签署日期的二十多天之后才张贴的,那么长一段时间足以可肯定不是一时心血来潮了,何况一开始我挑明了后果的性质之严重,因此完全可以在此定论:苏州市吴中区城管局和苏州市吴中区法院是经过深思熟虑才动手的!并且也完全可以定论:胡*锦*涛、温*加*宝和吴爱英三位本人及其下属是有足够的时间来使得《物权法》不再成为一张废纸的笑话的!
现在一切都已成定局,事实证明城管是确实能够并且安然地于新颁布《物权法》之时的风头上反《物权法》;而对于胡*锦*涛、温*加*宝和吴爱英三位本人及其下属来说,我文章《把***的主席令当放屁是什么性质?!》一文中的“面对明目张胆公然故意把***的主席令当放屁的事实,是应该制止这种行为?还是应该装傻视而不见当缩头乌龟?”现在也已经有了明确的答案。至于,历史流传下去会让后人怎么贻笑千年的问题,在此就不再多说了,仅想点明的是:后人的贻笑内容中将包括城管是何时创建的和城管之所以会如此的根源!